2024年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报废汽车处置项目采购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报废汽车处置项目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4401),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梅州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梅州分公司现有15辆报废汽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能继续使用,需提交废旧车辆拆解公司处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车辆总处置价值(含税)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2024年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报废汽车处置项目采购 | 975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 梅州市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响应基准价为人民币9750.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含税)应由响应基准价起向上报价,低于响应基准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1.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请提供证书复印件。
2.1.4 服务响应承诺:
(1)提供全市范围内的拖车(上门回收报废车辆)服务。
(2)车辆处置完成后须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以及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实物移交后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前所有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备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作同意。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购买及下载。
在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均可申领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 “采易招”点击“投标登记”-“公开项目/邀请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
******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注册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
“采易招”客服支撑QQ:******83(工作日8:30-12:00,下午2:00-5:30)。
(1)(PC端)登录需账号密码,输入网址(******/),企业注册及找回密码可点击【服务指南】-【操作流程】,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找回密码》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我要报名】,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成功后可在【已报项目】中自行下载文件。
(3)支付:网上支付(微信扫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QQ咨询客服支撑,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网页端或“采易招”微信公众号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4年12月20日******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彬芳南路电信枢纽楼梅州分公司
邮 编:514071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 话:0753-******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8楼
邮 编:510630
项目负责人:陈绘姣
电 话:******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 户 名:******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639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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