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8号13幢(H楼)第1-3层房产租赁项目[ZJZT-2025-11907]-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3 16: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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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8号13幢(H楼)第1-3层房产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8号13幢(H楼)第1-3层房产租赁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5-11907】),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
1.1租赁范围
【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8号13幢(H楼)第1-3层,建筑面积为1711.69平方米,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房屋用途:承租后的房屋实际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1.4租赁期:五年,前三年租金价格不变,第四至第五年租金价格较前三年租金价格上浮不低于5%。
★1.5租赁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免租期内不收取租金。
★1.6履约保证金(押金):6个月的租金。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投标底价】,租金计算周期内第一至第三年租金价格要求不得低于人民币87.47万元/年(含税);本项目前三年租金价格不变,第四至第五年租金价格较前三年租金价格上浮不低于5%。投标报价低于投标底价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承担合同期限内租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本项目房产、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本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租。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报名联系人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B楼102会议室)】(因递交地点需登记后方能进入,请投标人代表尽量提前到达)。
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邮寄前将邮寄单号及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件:******),出现以下5.4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30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71-******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程诚
电话:******
邮箱:******
投标保证金和报名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有限公司
******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296
异议接收方式:【以书面形式通过邮箱实名提出。】
招标人:【******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