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5-2026年宁夏联通通信机房外市电引入施工及维修服务框架式集采项目,(项目编号:XYZB-NXYC-******),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1)全区新建通信机房高压外市电引入、高压外市电改造及隐患整治;通信机房高压外市电引入施工报建、施工及竣工验收交维等。(2)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全区自有机房高压外市电及配套设备的替换、保养等工作。
1.2采购预算:******.00人民币(不含税)。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高压柜、电缆、变压器、铁件、铜鼻等;中选人负责提供的材料:电缆接头、管材、高压跌落保险、断路器(空开)、防雷器、智能电表、电表箱等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购人将部分乙供材料纳入了甲供范围,则不允许乙供。
1.4框架协议执行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预算金额时终止(先到先止),协议到期份额执行比例较低时,框架协议执行期可延期,总协议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1.5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6施工工期:(1)新建部分工期:施工费订单下达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完工;(2)维修部分工期:具体工期以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1.7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划分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要求报新建部分人工费折扣率K1,最高应答限价75%;维修部分整体折扣率K2,最高应答限价100%。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应答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有以下(1)、(2)有效资质之一且同时具备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的承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和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应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清晰扫描件、官方查询截图。
2.4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
(2)如为框架合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协议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协议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2.6人员要求: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清晰有效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本公司缴纳的2024年1月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含抬头、缴纳单位、人员姓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扫描件,未提供或缺少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7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应答截止之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应答截止之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9)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期内;
******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2)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比选文件的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进入电子招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勾选要参与的标段,点击保存。然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应答”然后勾选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使用沃支付完成比选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成功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联通应答文件制作系统打开,软件下载详见“主页左侧导航栏-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此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应答人可登陆后在“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应答人需注意超过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则无法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5.电子招投标要求
5.1潜在应答人必须接受电子比选流程,在比选公告要求的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宁夏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IPASS电子证书办理以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应答文件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将应答文件上传至此平台的应答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应应答资格。
5.2应答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购买iPASS电子证书:在“中国联通合作******有限公司):1001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6: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3应答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6: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
5.4应答人须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进行公开比选项目的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的下载以及应答文件的上传。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系统管理”→“共享文档下载”,共享文档的“使用角色”为“应答人”的,应答人须全部下载、安装和学习。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
6.1.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唱价后,应答人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对唱价信息进行签名确认。
6.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样品的递交
7.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2检测相关费用: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比选公告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应答人提高警惕,应答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0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1号楼12层1202室。
邮编:750001
项目负责人:王悦、张晨、许欣、刘晶民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民生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1
异议接收人:张晨
异议联系方式:电话******828、******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质疑或异议(澄清)问题。
10.附加项
无。
采购人:******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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